

资讯详情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机关办公计算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CS2016GZX054
三、资金性质:自筹
四、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五、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六、采购内容:购置70台计算机主机和30台液晶显示器用于公安网计算机更新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能提供本项目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要求具有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体系认证;
3.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需符合采购内容);
4.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违法违规行贿受贿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授权委托人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有效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材料和劳务合同);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只限一家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公告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潜在供应商投标登记时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近六个月有效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材料和劳务合同)、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到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只有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 年9月1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投标及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451-82362805-8050
传 真:0451-82362802
电子邮件:hljzxzb@163.com
日期: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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