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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6年黑龙江省八五九农场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由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发布的建垦局文[2016]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黑龙江省八五九农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50吨浸种催芽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16年黑龙江省八五九农场田间工程建设项目—150吨浸种催芽设备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八五九农场
2.3规模:150吨浸种催芽设备1套采购及安装,详细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工期:2016年11月25日前安装调试完毕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投资额:约158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能力和商业信誉;
3.3标人须提供类似业绩的佐证材料(近三年1份(2013-2015年)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受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6本工程针对同一设备只接受一家制造商企业参与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于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已办理“四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四证合一”营业执照)、业绩佐证材料、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费用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黑龙江省八五九农场
联 系 人: 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邮 编: 150090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451-82362805-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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