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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省道绥化至江桥(黑蒙界)公路江桥至黑蒙界段工程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4]146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6]9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政府补贴、地方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省道绥化至江桥公路江桥至黑蒙界段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绥化至江桥(黑蒙界)公路江桥至黑蒙界段起于改线后的国道京加公路(G111)K1503+910处,止于黑蒙两省交界处,与内蒙古音德尔至努文木仁(黑蒙界)段路线终点顺接,路线全长3.943公里,为新建项目。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线全长3.943公里,一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设中桥66.6米/1座,涵洞4道,公铁分离立交桥209米/1座,平面交叉7处;嫩通高速连接线全长0.85km,一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改移京加公路2.546公里,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含中桥52.8米/1座,涵洞5道,平面交叉5处;设江桥支线2.3公里,三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平面交叉4处;移位扩建嫩泰高速公路收费站收费广场1处,将原收费广场改移至K0+225,收费车道由2进2出,改为3进5出,增设2条ETC车道及收费站雨棚工程。
2.3计划工期:2016年5月13日至2017年9月30日。
2.4招标范围:收费设备、收费系统安装调试、收费站雨棚施工。
2.5质量要求:
JD1合同段: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FJ1合同段: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6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2个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合同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工程内容 |
工程造价(万元) |
JD1 |
|
|
收费设备、系统安装调试等 |
475 |
FJ1 |
|
|
收费站雨棚 |
192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JD1合同段投标人应是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并无不良业绩;FJ1合同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上两个合同段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业绩:
JD1合同段:
近五年(2011年以来)累计独立完成过 3 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造价在 500万元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机电工程项目(包括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照明系统等)的施工,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业绩,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FJ1合同段:近五年(2011年以来)施工至少独立完成3个类似钢结构工程 ,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业绩。
3.2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http://218.7.6.54:8083/traffic网站,进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
(1)未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请先自行注册,注册后需尽快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进行现场核实并确认,审核通过后再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2)已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可直接凭用户名及密码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4.2 请申请人完成报名后于2016 年4月 18日至2016 年4月22日每日9 时至11 时,13 时至1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验收报告、查询网址)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进行现场核实,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16年4月25日16时前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送(传)至招标代理处,招标人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以补遗书的形式下发,招标人在2016年4月26日16时前发布补遗书,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的同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发送回执确认收到。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9日9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至 9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开标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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